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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6 09:40 来源: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ongya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东阳市广福东街426号702办公室;邮编:322100;电话:0579-8681601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稳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包括工作动态44政策文件18公告公示43重大决策意见与征集4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51条等其他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9条其中12条信息依申请公开5条信息部分公开4条信息经检索不存在1条信息不予公开,属于非本行政机关信息3条3条不是条例所指信息不予处理,1条信息结转下一年度答复,均已按照要求按时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管理。严格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根据各栏目信息更新频率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执行相关保密审查制度,增强保密审核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不发生泄露国家秘密的事件,不发生错别字、错误链接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我局利用东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集成平台,及时将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对外公布。通过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及时进行咨询、投诉件答复,2023年共答复1630件。

(五)监督保障

工作考核方面: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落实,重点监督内容是否真实,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群众反映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

接受上级机关检查方面:根据市府办大数据中心工作要求,定时对网站相关内容进行认真检查,针对栏目未及时更新、错别字、链接错误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社会评议方面: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全年无责任追究问题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单位: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审核人 周仕政               填表人:马赛璐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单位: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

0

0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审核人周仕政                填表人:吕劼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单位: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2

2

0

0

0

0

0

0

0

0

0

0

审核人  周仕政              填表人:吕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存在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和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公开的问题。

二是公开的内容存在一般性错别字或敏感信息。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实际需求的问题,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着重围绕重点工作,多措并举,改进不足,切实发挥政务公开服务作用。

一是针对部分内容公开不及时问题,将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办公室定期督促提醒,确保及时发布内容二是平时工作中就按照规范标准严格要求和审核信息上报内容和质量,减少错别字,减少信息整改工作减少错字、错链等低级错误,提高信息发布质效。三是继续梳理优化可公开事项,尽可能主动公开民生关注重点时事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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